市民发现医疗违法违规行为可举报

    大庆日报 2022-08-12 08:35:17

     执行编辑:吴迪 石婷婷

      原标题:市卫健委公开征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问题线索

      市民发现8种违法违规行为可举报

      8月11日,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我市开展扫黑除恶暨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公开征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市民发现8种违法违规行为可投诉举报。

      这8种情形包括:医疗机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医师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养老机构内设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他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对于市民举报的医保欺诈骗保行为,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医疗机构各类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据市卫健委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在检举、揭发过程中,要提供的线索和证据应尽量详细,为调查核实提供依据;举报时要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卫健部门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