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提高医保待遇!大庆市医保局发布征求意见公告

    大庆发布 2023-05-30 08:09:32

     执行编辑:张宇 石婷婷

      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部分待遇水平征求社会意见公告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黑医保发〔2021〕37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减轻参保群众住院医疗费用负担,拟对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部分政策进行调整。

      一、将成年居民、未成年居民在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由82%、85%均提高到90%。

      二、将城乡居民医保乙类药品费用纳入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

      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6月4日前发送至邮箱:dybzk6314788@163.com。

      联系人:吴梦阳

      联系电话:0459-6314788

    大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